国家数据局、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四份数据流通交易合同示范文本

7月4日,为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,降低数据流通交易成本,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,国家数据局、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并正式发布了四份数据流通交易合同示范文本。其中包括《数据提供合同(示范文本)》《数据委托处理服务合同(示范文本)》《数据融合开发合同(示范文本)》《数据中介服务合同(示范文本)》。


附件:

数据提供合同(示范文本).pdf

数据委托处理服务合同(示范文本).pdf

数据融合开发合同(示范文本).pdf

数据中介服务合同(示范文本).pdf